各位参保患者及家属:
根据(达市府办{2019}42号)文件规定:参保居民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,申报支付截止时间为次年6月30日。
请2025年度在我院产生医疗费用后尚未结算报帐的参保人员(城乡居民、城镇职工),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,
携带相关证件(身份证、社保卡)及由就诊科室提供的出院资料,到大竹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1楼3号窗口办理
结算报帐,逾期未办理的,视为自动放弃!
请大家相互转告!
大竹县人民医院
2026年5月29日
没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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